塘西大道三期南延线(S263广海大道-进港路段)工程电力管线迁改(220kV及110kV)

三水区 2年前 (2023) xian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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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塘西大道三期南延线(S263广海大道-进港路段)工程电力管线迁改(220kV及110kV)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发改资〔2020〕5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项目塘西大道三期南延线(S263广海大道-进港路段)工程电力管线迁改(220kV110kV)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政数监管2020〕10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220kV洲榄线(A线)、110kV洲石甲、乙线(B线)220kV光洲甲、乙线(C线)三条线路:

1)220kV洲榄线(A线)建设规模

①新建220kV洲榄线A1-A4段双回双挂架空线路径长0.808km;②另需对220kV洲榄线#02-A1段重新紧线,单回路架空线路径长为0.543km,对 220kV洲榄线A4-#07段重新紧线,单回路架空线路径长为0.375km;③新立杆塔4基,其中双回耐张塔3基,双回直线塔1基。④拆除原220kV洲榄线A1-A4段双回单挂架空线路径长0.77km;拆除杆塔3基以及相关导地线金具附件等。

2)110kV洲石甲、乙线(B线)建设规模

①新建110kV洲石甲、乙线 B1-B4 段双回双挂架空线路径长0.848km。②另需对110kV 洲石甲、乙线#05-B1段重新紧线,双回路架空线路径长0.338km,对110kV洲石甲、乙线 B4-#09段重新紧线,双回路架空线路径长0.408km。③新立杆塔4基,其中双回耐张塔3基,双回直线塔1基。④拆除原110kV洲石甲、乙线 B1-B4段双回路架空线路径长0.801km;拆除杆塔3基以及相关导地线金具附件等。

3)220kV光洲甲、乙线(C线)建设规模

①新建220kV 光洲甲、乙线 C1-C5 段双回双挂架空线路径长0.901km。②另需对220kV 光洲甲、乙线#29-C1段重新紧线,双回路架空线路径长0.325km,另需对 220kV光洲甲、乙线C5-#33段重新紧线,双回路架空线路径长0.859km;③新立杆塔5基,其中双回耐张塔3基,双回直线塔2基。④拆除原220kV光洲甲、乙线 C1-C5段双回路架空线路径长0.854km;拆除杆塔3基以及相关导地线金具附件等。

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定额工期:/日历天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日期:/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5213257.07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5213257.07元已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400,221.93元,输电线路走廊清理费123609.18元,线路特巡费26756.15,线路值守费241418.52元,资产评估费72623.27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级(或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4.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5 投标人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牵头人委派)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8月至2023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如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任一委派均可,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8月至20231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21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31009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31009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则不需要提供)以及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自行离开。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人:佛山市三水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汇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南路43号

   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驿北路5号云东海碧桂广场一区2座207

   编:528100

   编:528100

人:黄小姐 

人:何小姐 

   话:0757-87733629

   话:0757-87710881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省汇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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