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易地新建)二期地基基础检测服务(第2次招标)

顺德区 2年前 (2023) noc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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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易地新建)二期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顺发改资〔202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深圳市万科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基基础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展业路8号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按1490床标准进行建设,拟建成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三级甲等中医院。项目按照两阶段进行规划,第一阶段规划总用地7008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56200.00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约 210618.47万元,其中:工程费约182270.92640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18318.091404 万元、预备费约10029.450890 万元

2.3 计划服务期:暂定12个月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为准

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3,216,429.44

2.5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易地新建)二期地基基础检测服务(第2次招标)。服务范围除以上检测工作外,还包括:

①由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监督部门及其他主管部门要求的不在服务范围内但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检测项目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项目。

②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政府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等。

③在检测服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④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必须通过监督主管部门认可的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2.6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

2.7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当国家、行业和地方验收标准不一致时,以较高标准为准。

2.8安全目标: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期内无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桩的承载力检测内容);

2)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的认证范围应包括: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低应变检测、混凝土桩钻芯及搅拌桩钻芯);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资质类别:建筑工程检测机构)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资质类别:建筑工程检测机构)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 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 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 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 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1  12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6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指电子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2  6  9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2  6  9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区交易中心”)二楼“投标资料接收处”(正门右侧,具体按工作人员指引),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 4 号恒实置业广场 1 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 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交易员是指: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投标企业交易员资格,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成功采集指纹的人员。

注: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需佩戴口罩并出示“粤康码”绿码,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后请即离场,默认开标结果。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如 14 天内到达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防控工作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如有最新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请密切留意当地交易部门或疾控部门最新发布的通知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人:深圳市万科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创科路与打石二路交汇处万科云设计公社B600

   编:518000

人:郭工

   话:15026769159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116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A座4层

   编:528300

人:郝工

   话:13380002508

   真:0755-25161643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2023 1  12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招标公告编制人: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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