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狮立交匝道桥独柱墩加固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狮立交匝道桥独柱墩加固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佛山市禅城区交通运输局以禅交〔2022〕37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主要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建设地点:佛山市
2.1.2 项目概况:
乐狮立交工程位于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乐狮线(佛山一环西线)与樵乐路(西西线)相交处,是连接乐狮线与樵乐路的交通枢纽。立交共设置匝道桥3 座,匝道桥总长为3173m,乐狮立交3 座匝道桥共涉及7 联单支座独柱墩桥梁。
(1)A 匝道桥现浇箱梁的第五联(27+35+27)m 的18 号中墩、第十一联(27+35+27)m 的27 号中墩、第八联(21+33+24)m 的36 号中墩,上述中墩均采用单支座独柱墩形式,墩柱直径2m,下接四根直径1.2m 的群桩基础。
(2)B 匝道桥现浇箱梁的第六联(27+43+30)m 的20 号中墩,中墩采用直径2.2m 单支座独柱墩,下接四根直径1.4m 的群桩基础;现浇箱梁的第七联3×25m 的24 号中墩,中墩采用直径1.8m单支座独柱墩,下接四根直径1.2m的群桩基础。
(3)C 匝道桥现浇箱梁的第七联(27+43+30)m 的21 号中墩,中墩采用直径2.2m 单支座独柱墩,下接四根直径1.4m 的群桩基础;现浇箱梁的第八联3×25m 的25 号中墩,中墩采用直径1.8m单支座独柱墩,下接四根直径1.2m的群桩基础。
本项目最终加固措施涉及6 处分联墩和7 处支座位置独柱墩。分联墩处采用抗拉拔钢结构构造解决倾覆荷载作用下边支座出现负反力的问题,中墩支座位置独柱墩处采用抱箍钢盖梁构造提高全联结构抗倾覆能力。
2.1.3施工总工期为3个月,计划开工时间为2023年1月,计划交工时间为2023年4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1.4招标范围
包括乐狮立交3 座匝道桥共涉及6 处分联墩和7 处支座位置独柱墩的加固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工作,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 类别 |
标段 |
起讫桩号 |
长度(km) |
主要工程项目 |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
备注 |
公路工程 |
详见本招标公告2.1款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限结构补强)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 1至附录4详见附件1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上述2.2款规定资质,且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个,联合体各方应根据所对应的分工确定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资格审查条件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牵头人所承担的工程量必须超过总工程量的50%;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3.4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4.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4.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4.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5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土建工程施工单位)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的;在最新发布的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定为D级的。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且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公路从业单位(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3.4.6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8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问题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处以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关系[3]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12月1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4.2 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保证金
5.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6.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 2023 年1月4日8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 年1月4日9时30分。
6.1.2开标时间: 2023 年1月4日9时30分。
6.1.3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查询”)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6.3投标人须关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发布疫情防控要求及通知,并按照要求做好相应防控工作,承担主体责任。进入交易场所须按照要求做好口罩佩戴等防护措施并配合进行防疫检查,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8.其他
8.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8.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方法。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南五街六号 邮 编:528000 电 话:0757-82211035 联 系 人:陆工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 邮编:528200 电 话:0757-86283490-803/809 传 真:0757-86283490 联系人:陈工、黄工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定标办法
上述附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3]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招标公告编制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