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广东医科大学顺德妇女儿童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马冈新址院区建设项目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现对该项目的 造价审核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顺德区容桂街道马冈。
2.2 项目建设规模:广东医科大学顺德妇女儿童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马冈新址院区,位于顺德区马冈,按1000床标准建设,拟建成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新院区规划建设用地约77489.48m2,总建筑面积约263180m2,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149180 m2,包括:门诊医技病房楼122861m2(其中门诊部分45168m2、医技部分39365m2、病房部分38328m2)、发热门诊楼3363m2、特需病房楼9129m2、行政科研楼6024m2、实训综合楼7178m2,会议中心625m2;地下建筑面积111400 m2,包含车库、设备用房、人防地下室、污水处理站附属用房。本项目总投资约25575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216810万元。
2.3 服务周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并通过政府财政部门或顺德区财政局或建设造价主管部门的审定(或备案)及配合完成审计(如有)结束止。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6,335,328.00(元)。
2.5 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服务范围:
2.5.1本项目服务内容如下:根据预结算编制的相关程序、规定及有关合同约定,配合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完成施工图预算复核(如需),对工程进行招标工程量清单、清单预算价(招标控制价)审核、竣工结算审核,出具审核报告送委托人审定,并完成对数审核工作,配合委托人完成最终审核工作。对工程量清单、清单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等有关工程费用的资料收集、整理提供专业意见、解答回复委托人的所有需回复的疑问及依据资料,审查工程量清单、清单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等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充分性和完整性,对造价资料的整理、标识、归档等规范化进行督促整改、检查,确保工程造价资料满足财政部门进行工程造价审定的需要;同时还应按委托人要求,负责将资料按规定、按时归档。
2.6 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 。
2.7 服务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广东省、佛山市或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计价依据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造价服务。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造价审核服务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3项规定),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证。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月,即2022年 6 月至2022年1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1)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2)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符合政府暂缓缴交或减免社会保险费用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暂缓缴交或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7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工程造价审核业绩要求
4.7.1近3年(自2019年1月1日至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须独立承接过:投资额≥¥10亿元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造价咨询业绩。
注:1)投标人法人机构如发生合法变更或法人名称变更时的,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其所附业绩的有效性,不提供业绩不予认可。
2)业绩资料须提供业绩委托合同(或委托协议书)或经委托单位(或建设单位)确定的审核定案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业绩时间以委托合同或委托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如委托合同或委托协议书没有签订时间,则以委托人出具的时间证明为准)。
4)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必要的评审信息,若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则需提供委托单位或建设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如为全过程咨询业绩,须为独立承担该业绩中的公共建筑工程造价咨询工作(且须满足相关评审指标),否则不予认可。
6)公共建筑的定义详见“投标人须知10.14”条款。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12 月 06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现金收取,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12 月 27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12 月 27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投标资料接收处”(正门右则,具体按工作人员指引)[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
注:(1)因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需佩戴口罩并出示“粤康码”绿码及行程卡,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在投标文件递交后,投标人代表即可离场,默认开标结果。投标人无需参加开标会,有关开标过程及结果将接受监督部门的全程监督。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且14天内未到达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
地 址: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碧水路置业广场3号楼13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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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528300 |
邮 编: |
528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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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戴工、曾工 |
联 系 人: |
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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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757-22836879、22836885 |
电 话: |
0757-22317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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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邮 编:528300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