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盈耀智造园基建工程已在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办理备案,取得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为:2209-440604-04-01-689165),招标人为佛山盈耀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盈耀智造园基建工程—EPC设计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禅西大道东侧,富兴路南侧地块.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盈耀智造园基建工程项目,占地约62.74亩,拟建10栋厂房及1栋办公楼,总建筑面积约113371.08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44566.88万元。
2.3 计划工期:总工期为540个日历天,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止,其中设计工期2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520个日历天。具体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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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 |
设计 |
(1)设计工期为20个日历天,其中:完成规划审批后,中标人在招标人发出设计开工通知后17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其中桩基施工图需在4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反馈后3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补充、修改提交招标人。 (2)设计后续服务(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等):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开始至通过联合竣工验收止。 |
工程施工 |
(1)项目开工后52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工程施工。 (2)工地开工日期以监理机构签发开工令之日起计算。 |
2.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4.1本次招标范围为盈耀智造园基建工程的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至工程联合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设计部分
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相关的工程设计及后续服务等。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方案深化设计、对本项目的详勘数据进行校准、进行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根据审图机构出具的审图意见修订施工图、配合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配合竣工结(决)算(含审计)、相关报建配合、设计技术交底、各专项研究咨询、施工过程跟踪、工程设计变更、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指导、施工现场服务工作、设备材料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等直至竣工验收结束为止的全部工作及设计协调服务、设计总体管理等。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的深度要求,完成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土建装修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设计。其中:土建装修工程包括建筑、结构、建筑物外立面装修工程、地下室、基坑支护、土方工程等;机电安装工程包括地上部分和地下室区域的室内电气工程(含强电及防雷工程)、室内给排水及消防给水工程、消防自动报警工程、弱电工程(含通讯、网络、监控及智能化)、室内通风工程(含消防排烟)、电梯工程等;室外配套工程包括配电工程(含电房高低压变配电、发电机、红线外10kV线路)、室外路灯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园区路面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道路标识、停车位划线、其他配套设施(其中网络通信等只考虑线路通道,不考虑布线安装)、安防配套设施、海绵城市设施建设、地块中间的规划协调性道路。(本项目需采用限额设计,控制施工图建安费预算价(含暂列金额)不超过建安工程费签约暂定合同价。)
本项目设计范围不包括:概念方案设计、规划设计、交通评审、燃气设计、施工图审查、CPI、原地块电线迁改等设计工作。
(2)施工部分
本工程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按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及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的清单内容进行工程总承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报建、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配合、包保修、包工程保险等,具体以发包人的要求为准。除工程实体外其他相关工作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
①协助办理施工报建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工作
②办理施工阶段各项行政部门开工前置手续直至领取施工许可证,包括但不仅限于施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工人工资分账管理、施工许可手续。
③协助组织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包括消防验收、规划验收、环保验收、防雷验收等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各项专业验收及涉及施工单位的验收手续及证明,按要求整理竣工验收资料并办理移交手续。
④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施工相关的专家评审。
⑤施工图预算及结算编制:在招标人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完成变更、结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及相关报审工作。
⑥竣工图编制:包括但不仅限于资料收集、现场踏勘、现场测量、文书等为编制竣工图而开展的相关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合同条款。
2.4.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87386917.10元,其中:
(1)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6273461.10元;
(2)设计费投标折率招标控制价为:100%。
(3)建安工程费(含暂列金额)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81113456.00元;
(4)建安工程费投标折率招标控制价为:100%。
2.5承包方式:包设计、包施工、包材料、包设备购置、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质量、包验收、包限额设计、包造价控制、包预结算编制、包竣工图编制、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移交档案、包保修。招标人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有权对中标人的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2.5.1设计部分:采用固定折率包干。
2.5.2施工部分:采用固定折率包干。
2.6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筑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审图机构的审查。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2)施工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及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施工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结构设计事务所甲级、机电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须以满足施工资质要求且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1家),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牵头人须符合)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4.1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投标人应具有设计类企业、建筑业企业的诚信编号。【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中承担设计、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分别提供对应类别诚信档案】
(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5.1对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4.5.2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5.5项目总负责人在满足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情况下,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4.5.6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总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总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委派)
4.6.1对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4.6.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7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7.1对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7.2 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
4.7.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7.5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注:①拟投入到本项目的上述人员(项目总负责人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除外)不得相互兼任。
②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③一级建造师可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时,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4.8对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的要求
4.8.1专职安全人员 3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4.9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9.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且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9.7根据《央企、国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硬六条》规定,对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被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等的潜在投标人,且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12月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12月27日 9 时 30 分。
7.1.2开标时间: 2022 年12月27日 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和疫情防控期间健康声明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表三)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自行离开。开标前将对授权委托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两种验证能通过其中任何一种即可;两种验证均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交易员出席开标会议)。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5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可委托佛山本地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作为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若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未具备投标交易员资格的,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注明投标人任一投标交易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投标交易员的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内),开标签到将采用录入交易员身份证号码形式进行身份验证,授权委托书中的授权代理人须与递交投标文件的授权代理人为同一人,否则招标人有权不接收投标文件。收取资料时招标人对投标文件密封进行核查,未按要求密封的招标人有权不接收投标文件。
7.6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前,须测量体温(37.3℃以下),出示绿色粤康码、绿色行程卡、主动申报健康情况,否则不予进场;
7.7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一律须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进入,否则不予进场;
7.8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人员的行程卡显示近7天内到达或途经佛山市外地区的,须出示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3天3检”核酸记录(须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予进场;
7.9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粤康码(黄码或红码)异常,不得进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盈耀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立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29号D4座3层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乐城一路北2号南信广场A座708房 |
邮编:528000 |
邮编:528200 |
联系人:陈先生、宾先生 |
联系人:麦佩珍、刘嘉威 |
电话:0757-83786891 |
电话:0757-81011663 |
传真:/ |
传真:0757-81011663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立德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