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南海区石门中学佛山西站校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招投标核准〔2021〕15号批准招标,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佛山西站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西站枢纽新城桂丹路与工贸大道交界处东北角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实施地点位于佛山西站枢纽新城桂丹路与工贸大道交界处东北角,规划设置42个班,约2100个学位。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73916.5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9868.88平方米,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地下室深度约5米。拟建学校总建筑面积包括地上建筑、地下建筑,其中地上建筑包括体育馆建筑面积约8126.06平方米,校史馆建筑面积约400.02平方米,行政办公楼建筑面积约7374.61平方米,教学实验楼建筑面积约23458.13平方米,图书馆建筑面积约4439.22平方米,观演楼建筑面积约5317.11平方米,教职工宿舍楼建筑面积约7130.4平方米,男生宿舍楼建筑面积约9015.54平方米,女生宿舍楼建筑面积约9015.54平方米,饭堂建筑面积约4635.19平方米,其他首层架空及连廊建筑面积约11423.37平方米;地下建筑包括地下车库建筑面积9533.7平方米;项目机动车停车位约123个(其中含接送停车位35 个),容积率1.07,建筑密度19.47%,建筑基底面积约14391.97平方米,绿化率35.10%。项目总投资约为70490.4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为49300.26万元。
2.3 服务周期:总勘察设计周期为 150 个日历天(含法定节假日),总勘察设计周期不含各项报审、报批时间。
具体如下:
(1)在合同签订、招标人提供场地后4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勘察(含测量、物探、地质钻探)并提供成果送审图机构;
(2)在工程勘察成果评审完成后20个日历天内按照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进行深化设计,并提交进行深化设计后的方案成果;
(3)提交深化设计的方案成果后4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供项目最终版的初步设计文件、概算、地质勘查报告及效果图等;
(4)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4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完成并提交施工图蓝图(20份)、CAD(可编辑)及PDF格式文件、计算书及相关的电子文件一份以进行施工图审核。
(5)施工图审核完成后(第三方审图合格)1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完成并提交施工图修编蓝图12份(装订成册)、CAD(可编辑)、PDF及相关的电子文件一份。
(6)本项目勘察设计总工期为 150个日历天,中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勘察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提供招标人因审查、报批报审要求所需的图纸及相关资料(做好报批报审工作),并提供相应的后续服务工作。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勘察设计费最高限价为:13224080.00元。
招标内容: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勘察工作: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包括初勘、详勘、初测、定测)等。
(2)工程设计工作:本工程的方案深化设计、基坑支护方案设计、放线、CPI、基坑环境调查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概算;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和施工图设计及设计跟踪,按相关规范配置包括建筑、所有室内外装修、海绵城市(含评审、申报)、结构(含钢结构)、抗震设计、智能化(电视、电话、网络、广播、监控、教学信息化平台)、给排水(排水作全面考虑,包括空调排水、高压给水、低压给水等)、消防、人防、燃气、通讯、防雷、通风空调(含排烟)、幕墙及门窗、绿色建筑设计(需协助招标人完成绿色建筑星级评价设计认证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运行星级认证)、饭堂和厨房深化设计(设计须满足专项验收要求)、供配电(包括10KV高压与低压供电及电房的变配电设计,同时须满足并通过南海区供电主管部门的审查)、备用发电机供电、功能用房、电梯、泳池设备设施、围墙、大门、环保节能等专业设计;用地红线范围内室外道路、给排水、排污、园林景观、照明及亮化、围墙、门岗、地基处理、基坑支护、综合管线(需包括建筑室内外布线统筹)及室内外停车场设计方案等相关设计;配合完成规划、人防、消防、防雷报审、环评、施工图审查、交评、水土保持等工作。以及用地范围内的室外道路、给排水、排污、园林景观、照明、人防、供配电、地基处理、基坑支护等和上述工作的后续服务。
(3)配合服务工作:协助招标人完成规划报建相关工作、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后期咨询服务及相关配合服务、工程设计变更(含变更的造价估算)、配合编制竣工图等后续服务等工作,所有后续服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服务费用内。
(4)完成工程规划报批(含CPI报批)、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人防、消防、防雷等报审需要的一切图纸、资料以及进行报审的相关工作。设计报审过程中向各职能部门缴纳的相关规费由招标人承担,需要进行专家评审的,评审费用(包括场地费及专家费等所有与评审相关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服务费用内。
2.5承包方式:勘察费固定折扣率包干、设计费固定费率包干。
2.6服务质量:
2.6.1.勘察质量要求:本工程的勘察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下发的有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以及本工程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
2.6.2.设计质量要求: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广东省、佛山市下发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项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2.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投标人须以具备4.2.1条第②项资质并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同一工作内容不能同时由2家联合体成员承担)。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勘察和设计对应资质类别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注:非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需同时持有“勘察类企业”、“设计类企业”类型的诚信档案(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即:勘察单位需持有“勘察类企业”的诚信档案(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设计单位需持有“设计类企业”的诚信档案(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有省外投标人的,则该成员单位须提供。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委派):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因本企业勘察(设计)责任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因本企业勘察(设计)责任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12 月 6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牵头人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12 月 27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12 月 27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海 分中心开标 二 室 211(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理人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授权代理人非投标人的交易员,还须另行提交投标人一名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交易员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的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内)。
注: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本地的投标人委托本地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的方式寄给授权代理人。
7.4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代理人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投标人代表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佛山西站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招大兴科路5号B座 |
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
|
联系人:王工 |
联系人:钟工、李工 |
电话:0757-86678153 |
电话:0757-826293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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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81854265 |
|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
2022 年 12 月 6 日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