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D2022(GM)WG0012地块佛山市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文昌路以西、丽江路以北地块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TD2022(GM)WG0012地块佛山市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文昌路以西、丽江路以北地块已由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210-440608-04-01-672815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城发悦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
本项目TD2022(GM)WG0012地块佛山市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文昌路以西、丽江路以北地块设计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文昌路以西、丽江路以北地块
2.2 项目建设规模:规划净用地面积为37609.05平方米,容积率2.2,总建筑面积约184482.32平方米,其中地上约146191.64平方米,地下约38290.68平方米,建设有高、多层住宅、低层商业、地下室及其他配套用房,高1~30层,地下室1层,局部2层。
2.3 计划工期:总工期为769个日历天,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止,其中设计工期152个日历天,施工工期769个日历天。具体关键工期节点详见合同附件九《工期重要节点时间明细表》。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715,230,298.67元;其中工程建安费招标控制价:702,183,142.68元、工程设计费招标控制价:13,047,155.99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本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招标范围为TD2022(GM)WG0012地块佛山市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文昌路以西、丽江路以北地块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至工程联合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设计部分
1)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相关的工程设计及后续服务等,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方案深化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土建施工图设计、协助办理施工图审查与协助相关规划报建手续,以及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概算文件编制及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施工现场服务工作、设备材料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等后续服务。设计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方案深化设计、地下室方案及规划方案配合、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消防、电气(含动力配电工程、照明工程)、道路(含规划市政道路及接驳;小区道路)、市政管网接驳(包括但不限于市政给排水、电信等)、基坑支护、建筑节能、园林景观(整个项目的方案及施工图)、精装修(大区、公建配套、会所、售楼部等的公共区域、室内精装修)、通讯、挡土墙、景观结构、钢结构、建筑门窗幕墙、等为达到本项目竣工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及其它配套工程的设计总承包)对工程项目进行设计,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
2)概念方案设计、交通评审、燃气设计、施工图审查、CPI等设计工作不包含在本次承包范围内。
(2)施工部分
1)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根据审定的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并根据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和建安工程费预算价进行施工总承包,包人工、材料、设备、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期、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移交、结算、资料整理、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专业协调配合、保修等,包括但不限于:
①土建工程: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基坑支护工程、主体结构、钢结构、二次结构、粗装修、防水保温、公区装修、外立面装饰、铝合金门窗及栏杆、交通标识及划线、市政道路工程、入户门和专项检测、销售中心和样板房精装修、展示区园林等。
②安装工程:排给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通信工程、供配电工程、防排烟与通风工程、电梯供应及安装、人防设备、室外工程、防雷、发电机及环保、泛光照明等。
③检测工程:除地基及桩基础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土壤氡检测、第三方沉降观测、第三方基坑监测外,其他属于乙方承包范围内的一切应检测内容(注:结构检测、节能检测等所有相关专家费用,基坑工程危险源远程管理设备租赁的费用,接入建设局监管平台系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还需配合检测所发生的相关各项土建施工。
④地质勘察、超前钻、园林绿化工程、燃气、供水(一户一表)、有线电视、地基及桩基础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土壤氡检测、第三方沉降观测、第三方基坑监测不包含在本次承包范围内。
2)协助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编制设计变更的造价分析报告、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阶段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
3)受招标人委托办理施工报建(含建设工程提前介入手续)直至工程竣工验收。施工阶段各项行政部门开工前置手续直至领取施工许可证,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缴交劳动保证金手续(若有)、施工合同备案手续、施工许可手续。
4)协助配合组织竣工验收及办理备案手续,包括消防验收、规划验收、环保验收、防雷验收等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各项专业验收及涉及施工单位的验收手续及证明,按要求整理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并移交办理《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
5)负责施工管理配合服务,对由招标人另行发包的其他工程提供配合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艺生产线提供场地和使用临时设施的配合工作。
5)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包括且不限于:建委主管部门、水、电、街道居委、公安派出所、交通部门、质安监、建管、城管等,上述工作均由中标人负责,招标人不再支付额外费用,由于协调不适当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仅负责给予配合。
(3)上述具体内容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招标人保留增减及更换专业工程设计及非主体部分专业工程委托(包括但不限于如规划方案深化设计、精装修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外电设计、消防工程、人防工程、公用部位装饰工程等)或甲供材料、设备的权利,但此类增减并不解除中标人按照本合同约定以及行业惯例提供工程基本措施配合和服务及中标人对专业分包单位及/或市政配套部门及/或政府指定部门进行配合的义务及对本工程进行全面管理与协调的义务,且中标人同意不因此类增减而向招标人进行索赔。中标人需与专业工程设计单位及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配合做好施工管理工作。
2.6 承包方式:工程设计费综合单价包干;基坑支护、桩基础、土石方工程按综合单价包干,建安工程(除基坑支护、桩基础、土石方工程)按固定折率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
2.7.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2.7.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工程质量合格,且必须获得佛山市建设工程优质奖。
2.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且必须达到佛山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合伙设立的设计事务所除外)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③项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②、③项资质: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和结构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和机电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
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以具备4.2.1条第③项资质并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其中一家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3家(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2家,施工单位均需具备4.2.1条第③项资质)。
4.3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指承担施工工作的全部单位)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各方单位均须提供)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注:非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需同时持有“建筑业企业”和“设计类企业”类型的诚信编号;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即:所有施工单位均需持有“建筑业企业”的诚信编号,设计单位需持有“设计类企业”的诚信编号。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委派)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即2022年8月至2022年1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委派)
4.7.1 对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4.7.2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即2022年8月至2022年10月)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①拟投入到本项目的上述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②投标人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政策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③一级建造师可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时,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佛政数〔2022〕14号),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限制其在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且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8.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佛政数〔2022〕14号),对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由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等进行管理,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且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11月2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现金,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3 若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0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0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7.3因疫情防控,开标当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本单位已取得有效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须带备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核验身份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佛山城发悦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招 标 代理机构: |
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佛山市禅城区园南大街星星花园国际花园2期23楼 |
地 址: |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 |
邮 编: |
528000 |
邮 编: |
528000 |
联 系 人: |
梁工 |
联 系 人: |
李工 |
电 话: |
0757-82902665 |
电 话: |
0757-82298632 |
传 真: |
/ |
传 真: |
0757-81854265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gddz15@126.com |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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