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城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土建与安装工程

南海区 2年前 (2022) xianyu
55 0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城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土建与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城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2208-440605-04-01-942016)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尚源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太平村地段。

2.2 项目建设规模: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城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沥西厂二期工程)”)总占地面积19100.0平方米,建、构筑物占地面积14000平方米,项目设计规模为5万吨/日,总投资金额为22737.64万元,工程费用为17806.9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0887.25万元,安装工程1141.76万元,设备及工具器购置5777.98万元。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建筑工程及安装工程,合计费用为:12029.01万元。

2.3 计划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420 日历天。工期始计时间具体以招标人审批的开工令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其中各考核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3.1考核节点1AAO生物反应池底板垫层砼浇筑在开工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AAO生物反应池如采用搅拌桩基础时,底板垫层砼浇筑在开工后110个日历天内完成。)

2.3.2考核节点2AAO生物反应池、二沉池、中间提升泵房及高效沉淀池、综合池、变电所建(构)筑物主体结构在开工后220个日历天内完成池体顶板或走道板砼浇筑。

2.3.3考核节点3:在开工后270个日历天内达成通水条件,具体为:水池完成满水试验;污水可以贯通整条生产路线(即通过一期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的提升泵提升、进入二期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二期AAO生物反应池、二期二沉池、接着通过二期中间提升泵房及高效沉淀池及综合池,最终顺利排入河道);通水路线上的水下设备设施全部安装完成;鼓风机及风管安装完成;AAO生物反应池及二沉池内水下设备及鼓风机调试完成并能实现曝气功能。

2.3.4考核节点4:在开工后360个日历天内,除内业资料未达到竣工(交工)验收条件外,工程建设内容全部达到交付生产调试的条件并经招标人确认后交付招标人组织生产调试。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 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建设污水处理规模5.0 m 3 /d,新建流量分配井、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AAO生物反应池、二沉池、污泥泵房、中间提升泵房及高效沉淀池、综合池等主要建(构)筑物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及其他配套设施土建及安装工程整套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其中:

1)不含招标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但包含招标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中指定部分的安装;

2)高低压变配电工程(含高压进线、高压柜、变压器、配电房内低压柜及变配电房内的连接电缆或母排,不含低压配电柜出线)、绿化工程由招标人另行发包,不在本工程项目范围内;

本工程具体发包范围在工程预算审定完成后,由招标人确定。

本项目招标预算价为人民币12029.01万元,投标结算费率竞价上限为95%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企业类型为:供排水_施工类企业),企业状态为允许投标。

4.5.1 凡是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参与市政供排水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市场主体均应按照《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市场主体在参加水务工程招投标时,已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备案的企业在开标前3日内自行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截图提供投标人信用分值【截图路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企业诚信档案(已备案)—诚信得分】。新备案企业以市水利局审核盖章的备案登记表中的信用分值为准。)

4.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并盖单位公章。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提供项目负责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的网页截图)。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7 专职安全人员:2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 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规定,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扣分,或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且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9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记录表载明的时间为准,须为公开招标项目),曾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6500万元以上(含6500万元)城市排水类或城市供水类(管道工程项目不符合要求)施工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或核准的方为有效)、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记录表、业绩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的网页截图。项目评标或中标公示(公告)及项目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112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212208时30分,截止时间:20221220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1220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开标室211。)

7.3 递交投标文件人员:

7.3.1疫情期间,提倡非本地(佛山市)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委托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寄给授权委托人。获授权的委托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获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单位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如获授权委托人即为交易员本人时不须重复提供)、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汇款凭证复印件或投标保函原件。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2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按规定递交了投标文件并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后即可自行离场,无需参加开标会,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结果的确认等开标过程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7.3.3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进入佛山市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3.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尚源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广佛新干线二期机场涌段北侧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联系人: 吕玉婷、胡丹丽

联系人:蓝水玲 孔繁聪

 

电话:0757-86300783

联系电话:0757-81775595

传真: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20221128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暂无评论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