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艺术中心场馆建设(一期)项目勘察

南海区 2年前 (2022) xian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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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海艺术中心场馆建设(一期)项目已由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佛山市南海有为百越文化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佛山市南海区丽雅苑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南海艺术中心(一期)项目位于千灯湖中轴南海金融 D 区的河西岳利沙区域,项目地块01-23面积约32000平方米。

2.3勘察周期在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三天内进场施工,每次进场需在45个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因设计需要则先提交可供前期设计的参数资料给发包人;超前钻勘察及基坑支护勘察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开展并提交成果。

2.4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的招标内容为:

1)服务范围和阶段:包括项目勘察(含基坑支护勘察、土壤氡气浓度检测)、超前钻勘察等工作。

2)技术要求:包括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项目勘察(含基坑支护勘察、土工试验、土壤氡气浓度检测等),及根据国家及广东省、佛山市现行规范、设计和招标人要求进行的超前钻勘察,按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提供后续服务等。

3)勘察通过施工图审图单位审查,并取得勘察审查合格证。

2.4.2招标控制价:本项目勘察费的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795,000.00元。

2.5本项目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

2.6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工程勘察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资质要求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4.2.2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为:勘察类企业

4.3.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5 对企业项目业绩要求

4.5.1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合同勘察费不低于60万元的公共建筑勘察业绩。需提供服务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和勘察费金额的,还须提供该业绩的业主证明(须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111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21278时30分,截止时间:2022127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127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一室212(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3层及1座2栋4层)。

7.3 递交投标文件人员:

7.3.1疫情期间,提倡非本地(佛山市)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委托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寄给授权委托人。获授权的委托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获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单位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如获授权委托人即为交易员本人时不须重复提供)、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汇款凭证复印件或投标保函原件。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对中心疫情防控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1)前来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各交易主体(包括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人等),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行程信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等疫情排查防控措施。

2)各交易主体进入中心前,须测量体温(37.3℃以下),出示绿色粤康码、绿色行程卡、主动申报健康情况,否则不予进场;

3)所有人员一律须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进入,否则不予进场;

4)行程卡显示近7天内到达或途经佛山市外地区的,须出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3天3检”(须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粤康码(黄码或红码)异常,不得进入。

如在开标前发布了新的防疫要求,则按新的要求执行。

7.3.2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按规定递交了投标文件并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后即可自行离场,无需参加开标会,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结果的确认等开标过程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7.3.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本次招标采用评标定标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有为百越文化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窗体顶端代建单位佛山市南海区丽雅苑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窗体底端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联系人:吴工

联系人孔繁聪

电话:0757-86390877

电话:0757-86300783

 

传真: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声明:xianyu 发表于 2022-11-16 9: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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