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第三中学附属三龙湾中学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第三中学附属三龙湾中学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已由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禅政数监管〔2022〕60号批准招标,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代建项目中心,使用人为佛山市第三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三中学附属三龙湾中学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
2.2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
2.3 项目建设规模:佛山市第三中学附属三龙湾中学建设工程位于禅城区魁奇路南侧、规划十四路东侧。规划净用地面积约为34853.69㎡。拟建总建筑面积约为97160平方米,容积率不超过为2.0,绿地率不少于为35%。地质详勘暂定:5200米,超前钻暂定:10000米。总投资暂定约7.36亿元(含土地划拨成本费1.77亿元,以日后立项批复为准)
2.4 勘察设计周期:
(1)项目设计周期:140日历天(编制时间)。
(2)地质勘察周期:60日历天。
(3)项目节点工期:
①地质勘察在委托方发出进场通知后60天内完成并提供成果送审图机构。
②超前钻(如需)应在施工图审查前完成。
③总平面及单体方案设计,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不含委托方使用方内审及规划审查时间);
④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领取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不含委托方使用方内审及初设评审时间);
⑤施工图设计(供配电专业外),在初设评审通过后50个日历天内完成(不含委托方使用方内审及施工图审查时间),供配电专业施工图时间以供电局审查为准。
⑥施工配合阶段,施工单位或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一般需在3个日历天内做出书面回复,如需出具设计变更图的,最长回复时间不得超过5个日历天。重大变更配合时间由会议商定。
2.5 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本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5.1本项目招标范围为佛山市第三中学附属三龙湾中学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地质勘察(如需超前钻应包含)、总平方案设计、单体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不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服务工作、设备材料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协助办理施工图审查、协助办理设计报建、配合完成竣工图编制等服务。
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设计任务书完成建筑、结构、基坑支护、给排水、暖通、电梯、消防、电气、防雷、设备、人防、装饰装修、节能、弱电(含光纤入户、5G覆盖等)、绿色建筑、绿色建材(如有)、海绵城市、室外道路广场、综合管网、园林景观、照明、地基处理、供配电、燃气、使用单位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空调、厨房、信息化等)的预留孔洞和预埋管道设计、以及跨越用地范围边界的必要的市政接驳(如道路、管道)等一切相关设计。
除上述勘察设计工作外,还包括如下工作:地质勘察所需要的坐标(高程)放点、地下综合管线探测(含红线内及红线外审批部门指定区域)、土壤氡浓度检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论证、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编制及论证(如需)、项目规模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如需),所有费用已在单价中综合考虑,不在另外增加相关费用。
根据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建筑景观设计方案审查工作指引(试行)》文件要求,受托人应自行委托另两家建筑设计单位,共编制三个不同设计风格的方案进行比选,并通过相关单位的审查。所有费用已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再另外增加相关费用。
2.5.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3777921.58元(其中工程勘察收费招标控制价为1168800元,工程设计收费招标控制价为12609121.58元)
2.6承包方式:勘察费按综合单价包干、设计费按固定折率包干。
2.7 质量要求:
2.7.1勘察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本项目勘察范围及技术要求实施勘察工作,勘察深度应满足国家、地方相关规定和工程设计要求。
2.7.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项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本项目接受 联合体投标。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投标人须以具备4.2.1条第②项资质并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同一工作内容不能同时由2家联合体成员承担)。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注:非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需同时持有“勘察类企业”、“设计类企业”类型的诚信档案(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即:勘察单位需持有“勘察类企业”的诚信档案(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设计单位需持有“设计类企业”的诚信档案(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中属于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则由牵头单位提供)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年5 月至2022年1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是指目前没有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的状态)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佛政数〔2022〕14号),尚处于限制参与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 年11月1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现金,售后不退。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 年12月8日 9 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 年12月8日 9 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 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9.4 落标补偿标准:除中标候选人外的定标候选人按评标委员会评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第一名奖励5万元(含税)、第二名奖励3万元(含税)、第三名奖励2万元(含税),若是联合体投标的,则向牵头单位支付。其余单位所有和投标相关的费用自理, 招标人概不承担任何费用。
9.5 本项目拟投入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如因投标人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或者如投标人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禅城区代建项目中心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安泽街1号
邮编:528000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757-8228535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达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1号二座2205-2208房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757-83133237
传 真:/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中达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