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西南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劳动大街、海侨街、三达路周边小区)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三水区西南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三发改投审[2021]15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西南百达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为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本项目 三水区西南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劳动大街、海侨街、三达路周边小区)勘察设计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对劳动大街、海侨街、三达路周边小区进行勘察及设计,改造范围包括:海桥街约40900平方米;劳动大街约35000平方米;三达路7号院约25000平方米;新达街18-20号约3300平方米。主要对路面改造提升、人行道翻新、完善停车设施、“三线”整治、照明设施更新、疏通和改造雨污管道、设置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配置体育健身设施、修缮屋面渗漏、清理及粉刷部分外墙饰面及楼道墙面、维修改造楼栋消防设施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外立面、市政道路及管线的测量测绘,初步方案设计、效果图、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本项目建安工程费估算为3600万元,勘察设计费暂定为166.7942万元,其中设计费为142.5411万元,勘察费为24.2531万元。
2.2.1招标范围:包括按国家、省、市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及发包人、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相关要求进行工程勘察和设计,(1)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地形测量、管线物探、建筑外立面测量、地质勘察等。(2)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规划总平面设计、规划管线综合设计及CPI报建)、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提供向所有相关职能部门报审报建的相关设计资料、效果图制作、施工图设计、专项深化设计、施工招标(设备材料采购)配合(咨询)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的造价估算)、后期咨询服务,以及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竣工图、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相关配合服务等,并承担由于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
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过程中需要进行专家评审的评审费用(包括场地费及专家费等所有与评审相关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3 服务周期:60个日历天,具体勘察、设计节点如下:
(1)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经招标人、建设单位确认的勘察测绘,并提交成果资料(含电子文件);
(2)勘察测绘工作完成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和工程概算,并组织完成专家评审;
(3)专家评审后5个日历天内按招标人、建设单位要求完成修编并提交成果文件。
(4)提交修编成果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完整的施工图设计。
(5)中标人应在招标人、建设单位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
(6)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取得财政部门或建设单位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的所有涉及本项目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为止。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控制价为166.7942万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2.6 承包方式:R固定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 。
2.7 质量要求
2.7.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7.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设计资质:
具备下列①项或②项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4.2.2勘察资质:
投标人需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或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4.2.1项和4.2.2项资质。)
4.2.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名,且须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3.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3.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3.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3.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3.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用的支付。
4.2.3.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若为非联合体投标的,需同时具有“设计类企业”及“勘察类企业”的诚信登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需具有“设计类企业”诚信登记,勘察单位需具有“勘察类企业”诚信登记)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
参加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招标)。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轨道交通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在联合体各方中,属于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的,需提供。)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由牵头人提供)
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
4.5.2 对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成员单位委派)
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包含设计、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1个月,即 2022年5月至 2022 年10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在一定时限内依法依规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 年 11 月 14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 年 12 月 5 日 9 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12 月 5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自行离开。
7.3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保障我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顺利开展,请前来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各交易主体(包括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人等),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行程信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等疫情排查防控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1)进入交易中心前,须测量体温(37.3℃以下),出示绿色粤康码、绿色行程卡、主动申报健康情况,否则不予进场;
(2)所有人员一律须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进入,否则不予进场;
(3)行程卡显示近7天内到达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须出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3天2检”(须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予进场;
(4)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粤康码(黄码或红码)异常,不得进入。
当前,全国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暴发的态势。请各交易主体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时刻关注疫情防控信息。具体疫情排查防控措施为动态调整,各投标人密切留意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疫情防控提醒”信息。因投标人未按最新的疫情防控措施执行,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交易主体自行承担责任。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佛山市三水西南百达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志佳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河口车仔路18号10号楼 |
地址: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1号301之二 |
邮编: |
528100 |
邮编: |
528100 |
联系人: |
蒋先生 |
联系人: |
关小姐 |
电话: |
0757-87618972 |
电话: |
0757-87763788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2022 年 11 月 14 日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志佳工程顾问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