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无人值守地磅系统采购
(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 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核准的批复(三发改核准[2022]1号)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本项目 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无人值守地磅系统采购(第2次招标)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以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核准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佛政数监管核〔2022〕28号)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西河村白泥坑垃圾卫生填埋场内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垃圾总处理规模为1800吨/日,配置2×900t/d机械炉排炉焚烧线及对应配套系统(包括烟气净化系统及辅助系统等),配置1×5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其中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1200吨/日,协同处置厨余垃圾120吨/日(预留120吨/日扩建空间)、市政污泥100吨/日(预留100吨/日扩建空间)及一般工业固废200吨/日(均为入厂量),并协同处置白泥坑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的生活垃圾。
2.3 供货周期为:
(1)本工程建设总工期6个月(自工程开工日起),其中包括设计、设备采购、土建施工、机械安装、调试、试运行、考核验收和移交等所有阶段。
(2)投标方应在技术协议签署后10天内,提供初步设计所需的资料和土建必要的荷载数据;合同签署后1个月内,完成详细设计并提交设计院和招标方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合同签署后2个月内完成现场供货;安装完成、具备调试条件后1个月内协助招标方完成设备调试。(以上时间由招标方最终审核确定)。
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00(万元)。
2.5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无人值守地磅系统采购,采购规格及数量如下:
标段名称 |
标段招标范围 |
招标控制价 |
1标段 |
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无人值守地磅系统采购(第二次) |
人民币100(万元) |
2.6 承包方式:按招标文件要求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检验检测、包安全文明施工(含项目内所有施工)、包税费、包竣工验收合格、包质量保修等承包本合同工程。
2.7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及广东省、佛山市主管部门的有关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2.8交货时间:2023年8月1日之前(具体以招标方通知为准)。招标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进度调整交货时间(提前交货或者延后交货),如果招标方需要调整交货时间的,将提前7日通知中标人具体交货时间,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已经预见该等风险并且同意无条件响应招标方要求的交货时间,并且不得以此为由要求涨价或要求其他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仓储费、人工费等)。
2.9交货地点:车板交货。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要求
4.2.1投标人或所投品牌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文件和针对本次投标出具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
4.2.3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4投标人须出具在招标人公司无不良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2.5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3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3.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3.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3.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3.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3.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供货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3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至少具有1个额定称重量不少于60T的地磅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协议书,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11月 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5日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5日9 时 30 分(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屏幕指定开标室)。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同福路10号佛山市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以及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企业交易员录入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办事指南”。)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地 址: 佛山市三水区 |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招标四部 |
邮 编: 528100 |
邮 编:510045 |
联 系 人:潘小姐 |
联 系 人:秦工、张工 |
电 话:0757—87216218 |
电 话:020-66341792、020-61857692 |
传 真: / |
传 真:66341796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
2022年11月4日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