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伦桂路工程(横一路-横五路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顺德区伦桂路工程(横一路-横五路段) 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顺发改资〔2022〕22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交通运输局 批准,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主要来自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
2.1.2 项目概况:顺德区伦桂路工程(横一路-横五路段),起点桩号为 K11+270,位于横一路附近,主线上跨广州地铁7号线后,设隧道下穿潭洲水道、佛陈路,接回现状环镇路,终点至横五路附近(K13+497.046),路线长度2.227km,新建隧道1220m/1座,其中沉管段长316m,新建涵洞2道、U型槽1道,拆除涵洞1道,利用老桥1座,新建管理中心一座。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建设,设计速度为80km/h。
本项目总投资314913.09万元,工程建安费以最终审定费用为准。
2.1.3施工工期为 48 个月,计划开工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计划交工时间为2026年12月;
2.1.4招标范围
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排水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含隧道内高压输配电)等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工作,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2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 1 个标段。
标段 类别 |
标段 |
起讫桩号 |
长度(km) |
主要工程项目 |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
备注 |
公路工程 |
详见本招标公告2.1款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和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5详见附件1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满足)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上述2.2款规定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个;
(4)联合体牵头人所承担的工程量必须超过总工程量的50%;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3.4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成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2 投标人(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成员)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4.3投标人(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成员)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4.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成员)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土建施工单位)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的;在最新年度的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定为D级的。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且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3.4.6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参加投标。
3.4.7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成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成员),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4.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11 月 04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4.2 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经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保证金
5.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8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6.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 2022 年 11 月 25 日 8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2 年 11 月 25 日 9 时 30 分。
6.1.2开标时间: 2022 年 11 月 25 日 9 时 30 分。
6.1.3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区交易中心”)二楼“投标资料接收处”(正门右则,具体按工作人员指引)(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注:
①因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需佩戴口罩并出示“粤康码”绿码,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在投标文件递交后,投标人代表即可离场,默认开标结果。投标人无需参加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会,有关开标过程及结果将接受监督部门的全程监督。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且14天内未到达过疫情中、高风险地。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8.其他
8.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8.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方法 。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邮政编码:528300 联 系 人:曾工、戴工 电 话:0757-22836885、22836879 |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广东分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46号华辉大厦2302室 邮编:528000 电话:0757-82350711-607、15017744316 联 系 人:张工、潘工、李工 |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邮 编:528300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定标办法
招标公告编制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