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季华路西延线工程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佛山市季华路西延线工程(南海丹灶段)项目110kV 及以上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佛政数监管〔2020〕15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佛山市季华路西延线工程主路全长约 10.005km,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沿线途经三水区白坭镇、南海区丹灶镇、西樵镇。对道路建设的高压架空线进行下地改造对道路建设的高压架空线进行下地改造,主要工作内容为新建隧道约925M(含工作井长度),新建四回路220KV电缆长度约4×1.055KM,新建四回电缆终端杆塔4基,四回路终端塔1基;新建 220KV双回路架空线2×1.55KM,新立临时杆塔6基等。项目总投资为23296.03万元,建安费约 19839.35万元。
2.3 服务周期: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含移交)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4 本项目工作内容、规模和工程总投资额: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等工作。具体服务范围及内容详见各专业条款部分。
2.4.1 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且完成结算审核之日止,按招标人相关授权,实施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包括主导办理项目的报规报建报审,勘察管理、设计管理、发承包管理,合同管理,负责施工现场管理、投资控制和联合验收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联合验收手续和结算、缺陷责任期满为止的全过程服务。
2.4.2 工程监理:施工过程的质量、进度、施工安全管理、隐蔽工程管理、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监理服务。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4.3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以成本造价为主线对项目施工阶段的造价进行控制管理,包括概算审核;预算编制或审核;设计阶段造价控制;设计方案的对比、优化及管理;设计优化过程的造价分析对比;设计变更方案的对比;参与招标阶段的策划及合同条款拟定;动态管理施工图预算;工程变更签证控制管理;合同管理;材料价格管理;主要材料、设备市场价格调研;进度款审核;资金计划管理;结算编制;协助处理索赔及反索赔并审核其造价;工程造价纠纷管理等。
招标控制价为:¥8121812.05元,投标费率上限4.093%
2.5 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现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并达到合格。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具备以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之一: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指定承担工程监理或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且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由牵头人承担。联合体各方总数应不超过二家。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投标人需持有“监理类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考评结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监理工作单位需持有“监理类企业”的诚信档案,承担造价工作单位需持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诚信档案。
4.4.2承担监理工作单位须在南方电网或广东电网公司完成资信备案登记。
4.4.3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咨询师)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总咨询师)的资格要求:1人,须具有高级(或以上级)职称,且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注册造价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咨询工程师(投资)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证书。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须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4月至 2022年9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相应往前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6 对投标人拟派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负责监理工作单位提供)
4.6.1对拟派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电力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证书。
4.6.2拟派监理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监理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省外进粤企业,拟派监理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4.6.4 须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4月至 2022年9月)为拟派监理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相应往前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6.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监理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负责监理工作单位提供)
4.7.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接过至少1项110kV或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合同)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问题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处以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10月3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并在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后即可离场。
6.2.3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2年11月22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2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2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2层开标二室211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7.3 疫情防控期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会议的相关要求:
7.3.1 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内)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寄给授权代理人。获授权的委托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③获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人任一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该交易员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且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限内;如获授权代理人即为交易员本人时不须重复提供)、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汇款凭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2 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请前来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各交易主体(包括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人等),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行程信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等疫情排查防控措施。
7.3.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招标文件中涉及开标会议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验证、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性、签名确认开标结果的程序均取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sydw/ggzyjyzx/jyxx/)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乡工
电 话:0757-85413608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创优(广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建沙路东一街区28号一栋413室(住所申报)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魏工
电 话:0757-85528929
传 真:/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招标公告编制人:创优(广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