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全流域排水单元攻坚项目(第一期)第一阶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心城区全流域排水单元攻坚项目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禅发改投函【2022】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骐升市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以 禅政数监管〔2022〕82号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
2.2项目建设规模:中心城区全流域排水单元攻坚项目位于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大致位于汾江河以南、季华路以北、佛山大道以东、文华路以西区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 d300 至 d1200 雨水管总长约28.9km,DN150 至 DN600 污水管总长约 9.5km,共计新建排水埋地管总长约 38.4km;以及新建检查井、雨水口等排水设施,现状管道清淤修复、以及管道施工引起的管线迁改、路面开挖及修复,交通疏导等配套工程。本工程总投资 11300.00 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用约为444.71万元。
2.3 服务期:
中心城区全流域排水单元攻坚项目(第一期)第一阶段勘察设计的总服务周期为75日历天,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在招标人规定的勘察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并提供相应的后续服务工作。
①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供通过专家评审的勘察报告(地质钻探、地形测量、物探等)及设计方案成果文件;
②勘察报告及设计方案成果文件通过评审后3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供通过专家评审的初步设计文件及工程概算编制;
③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3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通过施工图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④施工图审核完成后5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修编图纸及最终成果文件;
⑤设计后续服务(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等),各项目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止。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和投标最高限价:
本工程为中心城区全流域排水单元攻坚项目(第一期)第一阶段勘察设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工程勘察(地质钻探、地形测量、物探等)、工程全过程设计(方案、初步、施工图三阶段设计)、工程概算编制等,以及上述工作的后续设计服务等工作,后续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勘察(含地质钻探、物探)、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设计技术交底、施工中设计技术服务(含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现场服务、后期咨询服务、参与竣工验收及相关配合服务、配合结算及总结算报告编制、电子化移交(如有)。中标人须提交符合设计规程的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阶段设计方案成果的 PPT、PDF、CAD 电子版、图纸等)等工作。具体设计内容最终以招标人要求的为准。
按相关规范配置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电缆沟工程、电力箱变工程等专业设计及上述工作的后期施工图设计咨询服务及相关配合服务等工作;需要进行专家评审的,评审费用(包括场地费及专家费等所有与评审相关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4447100.00元。
2.5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2.6质量要求:
2.6.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6.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①和②所要求的资质:
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具有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单位不同时具备上述①和②项资质的,可以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多于2家,且组成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具有上述①项资质的单位。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应由联合体牵头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但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非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需同时持有“供排水_设计类企业”和“供排水_勘察类企业”类型的备案;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即:设计单位需持有“供排水_设计类企业”的备案,勘察单位需持有“供排水_勘察类企业”的备案)
4.3.1凡是参与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广东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相应往前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10 月 25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投标人在项目开标当天现金收取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8.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11 月 15 日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之前60分钟开始接收文件)。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11 月 15 日9 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骐升市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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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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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朝安南路 2 号丰收街菁创聚青年社区 2 座 302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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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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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5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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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5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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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冼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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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萧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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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757-83780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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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757-8228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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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
招标公告编制人: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