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三和路西延至机场通道项目(一期近期)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高明区三和路西延至机场通道项目(一期)已由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明发改投审〔2022〕11 号批准建设,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高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明政数监管核[2022]15 号核准,施工图设计已由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局以明交字[2022]209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高明区高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主要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高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近期)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建设地点:佛山市
2.1.2 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总长约7.52Km,分两段采用不同的设计标准,其中三和路(三和桥至对川纵一路)段等级为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 60km/h,双向 6 车道,道路红线50m,长约 6.28km,线位呈东西走向,起于现状三和桥,沿三和路规划线位西延至三和路—规划对川纵一路交叉口;对川纵一路段等级为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60km/h,双向 4 车道,道路红线40m,长1.24km,呈南北走向,起于规划三和路与规划对川纵一路平交口,沿规划对川纵一路线位往南接入现状高明大道。
2.1.3 施工总工期为24个月,计划开工时间为2022年11月,计划交工时间为2024年11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1.4 招标范围:包括路基路面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图纸。
2.2 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具体见下表:
标段 类别 |
标段 |
起讫桩号 |
长度(km) |
主要工程项目 |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
备注 |
公路工程(兼顾城市道路功能) |
详见本招标公告2.1款 |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 1至附录5详见附件1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满足)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满足)应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资质类别为:施工类企业)
3.2 本项目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上述2.2款规定资质,且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个,联合体各方应根据所对应的分工确定资质,联合体牵头人承担本项目路基路面、桥涵、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工程施工内容;联合体成员单位承担给排水等工程施工内容;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资格审查条件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牵头人所承担的工程量必须超过总工程量的50%;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3.4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4.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4.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4.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牵头人满足)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土建工程施工单位)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的;在最新年度的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定为D级的。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且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公路从业单位(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3.4.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满足)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的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资质类别为施工类企业,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3.4.7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8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9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问题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处以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①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 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③ 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4. 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10月2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4.2 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投标保证金
5.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8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5.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6.1.1投标文件递交起始时间:2022年11月11日8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1月11日9时30分。
6.1.2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1日9 时30分。
6.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1.4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6.2因疫情防控,开标当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本单位已取得有效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须带备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递交投标文件并核验身份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8.其他
8.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8.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方法。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高明区高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香路645号 邮 编:528500 电 话:0757-88211513 联 系 人:徐工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 邮编:528200 电 话:0757-86283490-803/809 传 真:0757-86283490 联系人:陈工、黄工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定标办法
招标公告编制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