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路橹尾撬大桥匝道建设工程-一期

南海区 2年前 (2022) noc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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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泰山路橹尾撬大桥匝道建设工程已由南发改资投审(20226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三山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泰山路橹尾撬大桥匝道建设工程-一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泰山路橹尾撬大桥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分别于现状泰山路橹尾撬大桥两端:泰山路-林荫大道节点和泰山路-环岛南路节点增设右转上下桥匝道,同步对节点地面掉头辅路和交叉口交通组织进行改造环岛南路节点上匝道280.697m,下匝道284.25m,辅道长约439.674m,匝道设计速度20km/h,辅道采用城市支路标准,设计速度20km/h。

1)C匝道桥,桥长193.5m,桥面宽度0.5m(防撞护栏)+3.5~8.8m(车行道)+0.5m(防撞护栏)+2.65(人行道)=12.45m,单向单车道。共设置两联,采用现浇预应力混凝土箱梁+钢箱梁。

2)D匝道桥,桥长212.5m,桥面宽度0.5m(防撞护栏)+3.5~8.8m(车行道)+0.5m(防撞护栏)+2.65(人行道)=12.45m,单向单车道。共设置三联,采用现浇预应力混凝土箱梁+钢箱梁+现浇普通钢筋混凝土箱梁。

3)绿道栈桥,跨径组合为5*6=30m,栈桥总宽4.0m。上部结构采用现浇混凝土板梁

4)主要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内容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计划工期: 630 日历天,其中需在 540 日历天内完工,完工后需在 90 日历天内完成竣(交)工验收。实际开工日期以签发开工令之日为准,竣(交)工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

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发出的开工令为准,竣工时间以各部分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中标人在施工期间必须配合招标人,如招标人有需要停工或开工,中标人必须执行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控制价为:¥53,053,875.66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þ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以最新修订版本为准)》、《关于加强桂城街道各类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工作意见》、《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加强我区重点建筑项目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南建设工〔2016〕76号)、《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南建设〔2016〕123号)、《关于印发<南海区工地围挡(墙)公益广告规范指引>的通知》(南宣字〔2020〕22号)等规定的标准、要求(如有新文件,按最新文件的精神执行)。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方均应符合本条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以上资质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要提供

4.2.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指定一家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两家。联合体须在报名时确定,且一旦确定则不得改变,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形式重复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要提供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要提供

4.4.1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联合体投标,省外企业需要提供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或已开通网上打印的省份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广东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专职安全人员3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已开通网上查询打印的广东省外投标人可提供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4.7其他人员要求:(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4.7.1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注: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8近三年投标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交)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人民币4200元(或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注: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交)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9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各方)

4.9.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10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  10  17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  11  8 9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2  11  8  9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2层 开标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程。

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三山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德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三山新城港口路三山科创中心C7座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C时代互联网产业园3座304B

联系人: 黎小姐

邮编:528200

联系电话: 0757-86789003

联系人:黄工、陈工

 

电话:0757-86705717

 

传真:0757-86705717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德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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