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240 线九江大桥(K2607+175)水下桩基防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 G240 线九江大桥(K2607+175)水下桩基防护工程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以佛交〔2022〕25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公路管理站,建设资金主要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公路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
2.1.2 项目概况:
G240 九江大桥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与江门市鹤山市沙坪镇之间,是国道G240 中连通佛山与鹤山的一座特大桥,横跨西江主干道,南接九江立交,北接大雁山互通。G240九江大桥于1985 年9 月开工,1988 年6 月正式建成通车。
1996 年在G240九江大桥下游修建了佛开高速公路九江大桥,随着广东省经济的发展和广东省高速公路逐渐连接成网,佛开高速公路谢边至三堡段将不能适应未来交通发展的需要,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珠三角地区的经济发展。基于此,广东省交通厅拟对佛开高速公路谢边至三堡段(K0+000~K46+100)按双向八车道标准进行扩建,佛开高速公路扩建桥于2010 年建成通车。
国道G240线九江大桥跨径组合为13x16(空心板)+ (1x40+6x50)(北岸连续箱梁)+(160+160)(独塔斜拉桥)+(100+100)(南主桥重建)+(9x50+1x40)(南岸连续箱梁)+7x16(空心板)=1670m。
本项目维修加固内容为对22#墩1#~8#旧桩基进行病害处治,以及对20#过渡墩、21#主墩、22#主墩、24#主墩、26#过渡墩进行防船撞性能提升,新增桩基、新增承台、墩柱外包砼等结构性加固措施。
本项目招标清单预算价为38,177,576元,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为36,695,395元。
2.1.3施工总工期为 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2022年11月,计划交工时间为2023年5月。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交工时间以监理人和发包人确认为准。
工期为预计工期,具体施工期将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合理安排,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并无条 件接受。
2.1.4招标范围
包括国道G240线九江大桥(K2607+175)的22#墩1#~8#旧桩基进行病害处治,以及20#过渡墩、21#主墩、22#主墩、24#主墩、26#过渡墩进行防船撞性能提升,新增桩基、新增承台、墩柱外包砼等结构性加固措施。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工作,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 类别 |
标段 |
起讫桩号 |
长度(km) |
主要工程项目 |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
备注 |
公路工程 |
详见本招标公告2.1款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 1至附录4详见附件1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 期。
3.2 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含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3.5.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3.5.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3.5.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资格审查条件)。
3.5.4联合体各方签订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5.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3.5.6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分别设置联合体项目管理机构和施工项目管理机构;联合体牵头单位承建项目比例不低于50%,且联合体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中应有30%或以上人员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各成员单位应就本单位承担的工程设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设立的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与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管理人员,其中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质量、安全、财务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联合体管理机构中的人员可以兼任本单位承包施工任务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
3.6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3.7 人员要求:
3.7.1 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须具有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年龄不超过55周岁。
拟派项目经理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经理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经理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经理。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按有关规定处理。
3.7.2 项目总工(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总工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须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年龄不超过55岁。
3.7.3 社保证明: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原件或复印件。
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打印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打印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当月的上上月,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证明材料,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3.8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近5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业绩时间以交工验收或无交工验收一次性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下同)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桥梁维修加固业绩(应包括大桥或特大桥)。
3.9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9.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注: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9.3在最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注: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中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此款“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期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9.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9.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9.6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施工单位-土建工程施工)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的;在最新年度的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定为D级的,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且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3.9.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9.8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问题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处以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关系[3]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10月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4.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保证金
5.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6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5.2.2 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保单)原件。
5.2.3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6.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 2022年10月31日8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0月31日9时30分。
6.1.2开标时间:2022年10月31日9时30分。
6.1.3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开标一室212)(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6.3 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请前来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各交易主体(包括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人等),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行程信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等疫情排查防控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进入中心前,须测量体温(37.3 摄氏度以下),出示绿色粤康码、绿色行程卡、主动申报健康情况,否则不予进场;
2)当日从市外返回佛山人员须凭48 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进入,否则不予进场;
3)近14 天内到达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绿色行程卡显示有*标识的地区,须出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7 天3 检”(须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予进场;
4)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 摄氏度),粤康码(黄码或红码)异常,不得进入。
后续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http://yjx.nanhai.gov.cn/jyh/ggzy/index.html)、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8.其他
8.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8.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方法。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公路管理站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兴业东路8 号 邮 编:528200 电 话:0757- 86286685 联 系 人:黄文珊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 邮编:528200 电 话:0757-86283490-803/809 传 真:0757-86283490 联系人:陈沛杰、黄智桉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
附件2:评标定标办法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3]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招标公告编制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