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三水区南山LNG站(一期)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2206-440607-04-01-380968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三水燃气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 本项目 三水区南山LNG站(一期)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康裕一路以南、康盛一路以西地块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5436万元,建设内容为:2座LNG储罐(每座150m³),并且预做2个储罐基础便于后期加装储罐;4台LNG空温式气化器(每台气化能力:5000Nm3^/h),并且预做4个气化器基础便于后期加装气化器,1台EAG空温式气化器(处理能力:500Nm3^/h),1台BOG空温式气化器(处理能力:1000Nm3^/h),2台储罐增压气化器(每台处理能力:500Nm3^/h),2台卸车增压气化器(每台处理能力:500Nm3^/h),1套调压计量加臭装置(工况流量:15000Nm3^/h),1座放散塔(DN250 L=15m);其他消防、电气、土建等内容。本项目LNG系统的设计压力为1.0mpa。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 定额工期: 180 日历天; 招标工期: 180日历天, 2022年 月——2023年 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2座LNG储罐(每座150m³),并且预做2个储罐基础便于后期加装储罐;4台LNG空温式气化器(每台气化能力:5000Nm3^/h),并且预做4个气化器基础便于后期加装气化器,1台EAG空温式气化器(处理能力:500Nm3^/h),1台BOG空温式气化器(处理能力:1000Nm3^/h),2台储罐增压气化器(每台处理能力:500Nm3^/h),2台卸车增压气化器(每台处理能力:500Nm3^/h),1套调压计量加臭装置(工况流量:15000Nm3^/h),1座放散塔(DN250 L=15m);其他消防、电气、土建等内容。本项目LNG系统的设计压力为1.0mpa。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开挖及场内转运、场地平整、站区围墙施工,设施设备及辅助用房施工、站区设备及工艺设施、管道的采购与安装、站场的给、排水及电气、设施的安装,站内(含与外界接合部份)道路、消防、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安装、美化绿化的施工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扣除甲供材料后为人民币15185011.98元(已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566446.68元,暂估价300000.00元,暂列金额625002.05元。)。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除甲供设备材料外,甲供设备材料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发包人提供设备、材料一览表》]、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资料移交(归档)、包验收及整理验收资料,☑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包含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③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C2及以上,如只具备GC2,需同时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容器1级或锅炉2级以上(含2级)),如具备GC1及以上,可不需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容器1级或锅炉2级以上(含2级))。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 中 级(或以上级)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或有效期内书面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或有效期内书面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 对投标人企业的财务状况要求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个会计年度(2019年、2020年及2021年)的财务决算审计结论均为盈利。相关证明材料以具备相关财务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4.10 对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要求:
施工员不少于3人,人员必须是“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登记的人员,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相关岗位证书或管理手册、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为拟派驻本项目其他技术和管理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扫描件为准。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9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8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8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三水燃气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驿北路5号云东海碧桂广场一区1座103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新明二路1号D座5楼 |
邮 编:528100 |
邮 编:528000 |
联 系 人: 黄先生 |
联 系 人:霍工、朱工 |
电 话:0757-87773918 |
电 话:0757-88018628 |
传 真:/ |
传 真:0757-83920398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
2022年 9 月 30 日
招标公告编制人: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