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中学附属芦苞学校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

三水区 2年前 (2022) noc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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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佛山市三水中学附属芦苞学校建设项目已纳入《佛山市三水区2022年区政府投资项目库》同意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建设单位为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本工程项目 佛山市三水中学附属芦苞学校建设项目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佛山市三水中学附属芦苞学校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事项的批复》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城市休闲区内地块。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32049.75平方米(折合约198亩),总建筑面积约129550平方米。主要建设项目包括:小学部建筑(1-2#小学教学楼、综合楼、风雨操场、小学宿舍楼、食堂、午休楼)、初中部建筑(1#-5#教学楼、1#-2#实验楼、图书综合楼、1-2#食堂、体育馆、1-2#教师宿舍、1-4#学生宿舍楼)以及公建配套用房等,合共129550.00平方米;配套建设400米标准环形塑胶跑道运动场、300米标准环形塑胶跑道运动场、标准篮球场、标准排球场、地理园、生物园、器械体操+游戏区、校园广场、校道、绿化、给排水、供电等配套设施。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约为45000万元

2.3 造价服务周期:本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完成且配合完成审计(如有)结束止。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3413600.00(元)。

2.5 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服务范围:

2.5.1本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内容如下(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已委托的造价咨询服务内容不纳入本次服务范围)。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从复核施工图设计预算开始,到结算审核完成且配合完成审计(如有)等合同约定工作为止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主要内容包括:

① 施工图预算编制,依据施工图设计图纸计算工程量和取费,出具预算成果。根据招标人要求配合造价管理部门完成预算审查审定,并为设计优化提供咨询服务;从经济角度对方案设计进行比选,协助招标人对已完成的方案设计进行优化,提出优化建议,针对不同的优化建议方案对应出具不同的投资分析报告。

② 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

③协助编制招标文件投标报价规定及有关经济条款;

④施工单位提出工程量清单异议后,与施工单位核对工程量清单;

⑤完善工程造价管理台帐信息,协助招标人将工程造价管理台帐信息录入工程管理系统(若有),协调及指导施工单位将清单录入工程管理系统、实现清单计量;

⑥对设计变更和签证的工程量及造价进行审核;

⑦提供进度款(计量与支付)、材料调差审核咨询服务;

⑧协助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证(含工程索赔)并审核其造价;

⑨对结算进行审核,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书进行结算审核

⑩参加与委托项目有关造价控制的会议,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完成结算的审查及审计工作(若有);

其他与委托项目造价相关的服务。

竣工财务决算编制。

若招标人有需要,中标人还需完成如下工作:复核中标候选人报价文件并提出分析报告,审核合同清单价款;主要材料、设备市场价格调研;工程投资偏差分析和调整;协助资金计划编制等。

 

2.6 承包方式: 固定折率包干

2.7 服务质量要求: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造价咨询文件编制办法、技术经济指标、相关行业规定,并满足相关行业主管理部门及招标人、建设单位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工程造价相关专业  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项规定),且具备住建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土木建筑或土建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证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20223月至2022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9  16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60000.00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10  14  9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10  14 9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7.3.2疫情防控期间要求: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进入佛山市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投标人随时留意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疫情防控提醒具体要求是否有更新(http://ggzy.foshan.gov.cn/zwgk/xwdt/tzgg/),避免不能进场。

7.3.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招标文件中涉及开标会议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验证、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性、签名确认开标结果的程序均取消。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人:佛山市三水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38号2栋304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内3号楼305

   编:528100

   编:528100

人:徐工  

人:陈工

   话:0757-87783275

   话: 0757-87761288

   真:/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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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版权声明:nocap 发表于 2022-10-04 10: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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