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204(三水大桥连接线)K3+601三水大桥斜拉索更换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三水区 2年前 (2022) xian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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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省道S204(三水大桥连接线)K3+601三水大桥斜拉索更换工程已由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佛交〔2022〕236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三水区公路养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三政数核[2022]35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省道S204(三水大桥连接线)K3+601三水大桥斜拉索更换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省道S204(三水大桥连接线)K3+601三水大桥斜拉索更换工程,三水大桥位于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其北引道与二广高速、321国道相接,经三水大桥,南引道与广昆高速相接。路线全长7.84km,其中:北引道长2.5km,南引道长3.78km,大桥长1.56km。大桥横跨北江及北江中的宝鸭洲。本次主要工作内容:(1)斜拉索设计:更换 112 根旧斜拉索,更换内置减振器,修复预埋管与防水罩,增设上下锚头保护罩。(2)梁底混凝土加固:对主梁梁底进行粘贴钢板加固。(3)混凝土裂缝及缺陷处理:对混凝土剥落、露筋、蜂窝、麻面、孔洞、钢筋锈蚀等进行修补;对裂缝宽度<0.15mm 的采用表面封闭处理,裂缝宽度≥0.15mm 的采用自动低压渗注处理。(4)更换主桥 4#墩盆式橡胶支座。(5)防撞护栏:对三水大桥主桥原波型防撞护栏进行改造,更换为钢结构防撞护栏,防撞等级达到 SA 级。

工程概算总造价金额3061.4191万元。上述建设规模、内容及投资以招标人提供的最终建设需求及书面通知为准。

2.3 计划工期:

本项目总工期为310日历天,从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2.3.1设计工期要求:

(1)设计关键节点工期:

①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并报送施工图审查。

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反馈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修编工作并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

2)后续服务工作:自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2.3.2施工工期要求:从发出开工通知之日起270日历天内完工。

2.4 招标控制价2771.3785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分项招标控制价61.8948施工费分项招标控制价2709.4837其中建安费2515.1018、保通管理费为48.60、预备费145.7819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如下:

招标内容:省道S204(三水大桥连接线)K3+601三水大桥斜拉索更换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以及应由承包人完成的其他工作(发包人已另行委托的工作内容除外)。具体如下:

1)设计范围包括:根据工程设计任务书的内容对本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预算、工程量清单(含三级清单预算)、施工专用技术规范文件编制、交通组织措施方案设计、设计技术交底、配合施工图审查、配合竣工结(决)算(含审计)、配合各专项研究咨询、施工过程跟踪、工程设计变更、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指导、直至竣工验收结束为止的全部设计工作及设计协调服务等。

2)工程施工范围包括:本工程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按发包人批复的施工图及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的清单内容进行工程施工总承包全过程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和编制工程结算工作。

2.6 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

2.7 工程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由招标人及相关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按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进行验收评定,交工验收及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必须达到合格或以上的质量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接收工程及进行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返工修复。

2.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12资质,具体如

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2)投标人具有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③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3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承担本项目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

4.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施工单位应满足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

4.5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参加公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资质完全一致。【评标委员会将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按照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网站(http://glxy.mot.gov.cn/)中“全国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进行审核。对于未列入“名录”或投标人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查询结果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符合上述要求(施工企业、设计企业))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施工单位委派)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名,具备有效的一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4.6.2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4.6.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20223月至2022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7对拟派施工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施工单位委派)

4.7.1对拟派施工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如为安全生产“三类人员”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公共查询平台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如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7.2 拟派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4.7.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20223月至20228月)为拟派施工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8对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设计单位委派)

4.8.1对拟派设计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具备路桥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级)职称

4.8.2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20223月至20228月)为拟派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9专职安全人员 2 名,均须具有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 3月至20228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施工单位委派)

4.10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10.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4.10.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10.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10.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10.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1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4.11.1 投标人在近5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建安费金额为2000万元或以上的公路工程类设计业绩(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如不能证明项目规模则以行业主管部门批复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业主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的设计批复文件,如果上述资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应提供能反映业绩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设计单位提供)

4.11.2 投标人在近5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2000万元或以上的公路工程类施工业绩(时间以竣(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按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业绩信息的网页截图体现其完成的工作量认定,无法界定其完成的工作量,此业绩不予认定)。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交)工验收证明材料、相关网页截图,如果上述资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应提供能反映业绩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业主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91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

5.2 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前期资料(招标人已在招标文件附件中提供的资料,投标人自行复核、参考)。

5.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1011930

7.1.2开标时间:20221011930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水 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则不需要提供)以及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自行离开。不集中参加会议,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由招标人当场检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三水区公路养护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西63、65号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12号智汇大厦7楼701

编:528100

 编:528100

人:阮先生

  人:谢先生、傅小姐

   话:0757-87739393

 话:1379866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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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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