魁奇东路及奇龙大桥桥底景观提升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魁奇东路及奇龙大桥桥底景观提升项目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禅发改投审〔2021〕60号、禅发改投审〔2022〕11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禅城东部商务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魁奇东路及奇龙大桥桥底景观提升项目施工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禅政数监管〔2021〕89号核准(适用于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石湾镇街道奇槎片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景观提升的范围以魁奇东路高架桥下的绿化用地为主,由奇龙大桥底东平路边至湖景路口的高架桥底。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桥底空间打造、桥底绿化造景、人行道铺装、渠化岛、广场和运动场建设、座椅、艺术小品等设计,配套公共设施建设,以及奇槎村落段南北侧道路面层修复、空置土地提升等,并完善片区内照明和排水设施。总投资约4648万元。
2.3 定额工期:165日历天,计划工期:165 日历天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40376791.46(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内容:本项目景观提升的范围以魁奇东路高架桥下的绿化用地为主,由奇龙大桥底东平路边至湖景路口的高架桥底。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桥底空间打造、桥底绿化造景、人行道铺装、渠化岛、广场和运动场建设、座椅、艺术小品等设计,配套公共设施建设,以及奇槎村落段南北侧道路面层修复、空置土地提升等,并完善片区内照明和排水设施。
招标控制价:40376791.46元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单位均须符合)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园林绿化企业)。(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单位均须符合)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多于2名。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为“园林绿化企业”,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单位均须符合)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C3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 个月,即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 对投标人企业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8.1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时间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金额以施工合同载明的工程建安费为准)为 3000 万元或以上的园林绿化类工程施工业绩。【注:①相关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或其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不满足上述要求不得分。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准。 ③联合体投标时,本项证明材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9 月 27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10 月18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10 月18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禅城东部商务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奇槎小区东路乐畦周公祠西北40米东部公司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叶先生
电 话:0757-8271002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03室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0757-83284195
传 真:0757-83120345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2022年 9 月 27 日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