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弘德北路改建工程及管廊建设(科润路至禅港路)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 禅发改投﹝2018﹞74号和禅发改投函﹝2020﹞15号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禅城水乡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本项目 弘德北路改建工程及管廊建设(科润路至禅港路)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禅发改投〔2018〕74号、禅发改投函〔2020〕15号、禅发改投审〔2022〕49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包括管廊建设和道路改建工程两个部分,涵盖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雨、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管廊等建设内容。其中,道路改造工程呈南北走向, 北禅港路,向南延伸至科润路,路线全长约1450m , 红线宽度为24 m, 双向 4 车道,设计速度为 30km/ h。道路等级城市支路,最大管径DN800。主要内容包括:现状路面、人行道及绿化等的破除及恢复,以及雨水管道改迁,新建污水管道,特殊路基处理等。管廊建设工程包括:全线按新建缆线沟实施,总约1450米。项目总投资约16110.57万元。
2.3 监理服务期:1509日历天,其中包括:施工阶段(开工至竣工验收)779日历天,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 730日历天。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734382.00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包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结算阶段(包括但不限于验收、整改、工程移交等)、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6 承包方式:R固定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2.7 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 市政公用 工程监理 甲 级资质。
[注:以上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资质类别:监理类企业)。
4.4.1 佛山市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市政相关 专业 中 级(或以上级)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 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 锁定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 3 月至 2022 年 8 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在处罚期内)。(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拒绝在“信用佛山”、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 年 9 月 5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9 月 27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9 月 27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季华西路131号B1 座, 具体开标室详见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投标人如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佛山禅城水乡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禅城区南庄镇弘德路6号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城市花园中区一座23楼 |
邮 编:528000 |
邮 编: 528000 |
联系人:郭工 |
联系人: 齐工 |
电 话: 0757-82526693 |
电 话:0757-83939027 |
传 真: / |
传 真:0757-83939018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
2022 年 9 月 5 日
招标公告编制人: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