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国际佛山南海现代智慧产业项目施工总承包(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深国际佛山南海现代智慧产业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以项目代码:2203-440606-04-01-811612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深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本项目深国际佛山南海现代智慧产业项目施工总承包(第2次招标)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以项目代码:2203-440606-04-01-811612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太平大道74号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总用地面积75948.0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4184.48平方米。其中1#物流仓库建筑面积33280.69平方米;2#物流仓库建筑面积45399.39平方米;3#倒班楼建筑面积4340.37平方米;4#卸货平台建筑面积8873.9平方米;5#坡道及设备房建筑面积2177.03平方米;6#门卫建筑面积113.1平方米等。
2.3 计划工期: 690 个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 ,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338,051,211.58(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R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绿色施工导则》(粤建质〔2016〕24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的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粤建质〔2016〕242号)、佛建价〔2018〕3号文《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关于绿色施工措施费计价办法的通知》、佛建价〔2018〕19号文《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关于施工扬尘污染和用工实名管理费用等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标函〔2018〕106号《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用工实名管理费用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以最新修订版本为准)》、《关于加强桂城街道各类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工作意见》、《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加强我区重点建筑项目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南建设工〔2016〕76号)、《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南建设〔2016〕123号)、关于印发《南海区工地围挡(墙)公益广告规范指引》的通知(南宣字〔2020〕22号)等规定的标准、要求(如有新文件,按最新文件的精神执行)。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专职安全人员:3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或已开通网上打印的省份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资料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或以上)或建安费2.7亿元(或以上)的工业建筑或公共建筑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资料(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资料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的顺序认定。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如中标通知书无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则还须提供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中标公告(或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注: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EPC项目业绩,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足以证明EPC项目的施工部分仅由一家单位独立完成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视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9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递交纸质投标保函的投标人代表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投标人如采用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原件密封包须由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递交纸质保函代理人递交,且须提供以下身份证明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授权递交纸质保函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提交的不需提供)及授权递交纸质保函代理人需提供扣除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③递交纸质投标保函的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标人代表验证身份通过后接收其投标保函密封包,身份验证不通过的不接收其纸质投标保函密封包,视为未按要求递交纸质保函。纸质投标保函密封包递交后投标人代表可自行离场,不需参加开标会。疫情防控期间,递交纸质投标保函的投标人代表不需具有交易员资格。递交纸质投标保函的投标人代表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可以不是同一人。
6.2.3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5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 25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开标二室212(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注:(1)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 60 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2)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深圳阳光采购平台(www.szygcgp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且如参与投标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供投标人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3 个月为拟派参与投标的授权代理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为准。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佛山深沥供应链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勤工程造价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诚德路1号美的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
置业写字楼912 道北66号三楼
邮 编:528300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连小刚 联 系 人:邓若茹
电 话:18601665737 电 话:0757-86228376、86286806
传 真: / 传 真:0757-86281316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11.招标人监督及投诉渠道
招标人监督机构: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电 话:贺先生0755-83078634、黄先生0755-83079986
招标人纪检监督机构:深圳市深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电 话:储先生0755-23979720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45号深国际大厦14楼
2022年9月30日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建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