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302-440605-04-01-1712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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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隐形冠军产业加速器二期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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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隐形冠军产业加速器二期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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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隐形冠军产业加速器二期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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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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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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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自筹资金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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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拟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银河社区大杏股份经济合作社“高坑”地段建设生产厂房,用于出租租赁。项目拟建5栋建筑,包含厂房1—厂房4、宿舍楼的建筑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室外市政工程、白蚁防治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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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隐形冠军产业加速器二期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85,571,025.25元,其中单项工程宿舍楼工程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5,655,462.8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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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350日历天内完成竣工验收,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含春节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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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85,571,025.2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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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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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 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新诚信管理平台:https://218.13.12.85/fssjzcx/website/index.jsp)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其注册所在地政策要求提供执业资格证明;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及《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六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 4.7.1 对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资格要求:1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 C3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7.2需提供投标人近六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7.3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 注: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依法依规被限制其在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4.8.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 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对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 2 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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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4.9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交)工验收资料载明的时间为准),须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6000万元或以上的一般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合同协议书以及有效的竣(交)工验收证明材料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注:1.投标人提供的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须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的相关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2.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包含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其他一般房屋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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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 11 月 10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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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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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年11月10日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1月30日0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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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1月30日0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2)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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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3年11月30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二室211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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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
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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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银河社区大杏股份经济合作社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银河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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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
乡工 |
联系电话 |
0757-85432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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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佛山市诺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荔庄新一路南三街12号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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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苏工 |
联系电话 |
0757-86783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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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局 |
联系电话 |
0757-81253005、0757-86286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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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3.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5.本项目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银河社区大杏股份经济合作社,实施单位为:佛山市南海联运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实施单位出资。工程建设期间,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皆由三方共同签订。本工程的报建、施工过程管理、工程支付、工程结算、工程验收等工作由实施单位负责实施。 |
招标公告编制人:佛山市诺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